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组合拳”的方式采取系列措施力促金融服务“三农”。其中,农机在金融产品、保险和信贷等方面将获得全面支持。
农业机械领域作为现代农业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在此次国务院的“定向调控”中获得了全面支持。首先,在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中,国务院明确鼓励开展农业机械等方面的金融租赁业务。第二,在创新农村抵(质)押担保方式方面,明确推广以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水域滩涂养殖权、承包土地收益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第三,作为重点领域,农机装备制造、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现代农业项目和高科技农业项目将获得重点金融支持。第四,在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上,将推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保险等业务。
相关举措的全面落地,不仅是对农民,更是对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机械化带来极大便利,进一步带动他们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热情,同时对于我国农机企业来说,相关改革措施将拓宽其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进而缓解其资金压力,为农机企业发展带来资金活水。
《意见》发布后,央行率先宣布,从4月25日起,全国县域农商银行降存准率2个百分点,农合行降存准率0.5个百分点。经此“两降”,全国县域农商行与农合行,可由此新释放扶农信贷额度约2000亿元。
(来源:农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