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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虫药添加“神秘”助剂:取悦市场践踏法规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2-08     |     切换:简体 繁體    |     字号:[        ]

       近几年的农药生意不太好做。于是,当有厂家声称能够为你提供利润率超过50%甚至翻番,并且保证效果“超乎想象的好”,一定会俏销的产品,经营者大都会被打动。“这是添加了隐形成分的产品。”广州白云区的零售商李岩(化名)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接触过很多推销这类产品的业务员。虽然这类产品并不合法,但因为“农民要的是看得见的效果”产品往往会卖得很好,他的很多同行因为利润高而就范。
       以“特效”为卖点的小包装
       日前,有两个自称厂家业务员的年轻人先后到李岩门店推销两款杀虫剂产品。一款是标称“山东省招远市金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另一款是标称“海南江河农药化工厂”的“25%灭幼脲”。从包装上标称的成分看,这两款产品都是市面上很普通的杀虫剂。为了让李岩动心,业务员居然明说该两种产品添加了特殊的“助剂”——含有进口杀虫剂的成分,药效绝对可以和进口杀虫剂相比。并且,这种包装规格的产品,每瓶价格分别是5-7元和20元——这是同类产品的2倍以上,利润自然翻番。
       有业内人士说,现在的假农药并不比以前少,但偷减含量等造假方式比较少了,因为“农户使用后,很容易发现问题。”相对而言,添加隐形成分由于效果能保证,已逐渐成为目前农药造假的常见手段。
       不过,一家知名农药企业的华南区经理钟晓鲁(化名)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任何造假方式都会有蛛丝马迹可查,虽然添加隐形成分的行为很隐蔽,但也有简易的办法识别这些违法产品的大概范围:
       1、超出产品应有性能的宣传。如在产品介绍推广中暗示或者直接表明含有一些特效成分,并且外包装注明的防治对象往往都超出了农业部批准登记的范围,如原本该药登记防治蔬菜小菜蛾等单个虫害,但在包装等宣称可以防治水稻、柑桔、蔬菜等多种虫害,属于超范围宣传。
       2、一般较多见于包装标称BT(苏云金杆菌)、苦参碱、芽孢杆菌、各种昆虫病毒等生物杀虫剂产品,以及甲维盐、阿维菌素、毒死蜱、三唑磷等常规产品。如果按标称含量检测,这类产品或许不会少含量,但加隐形成分,可以在效果和价格上拉开与同类产品的距离。
       3、违法产品通常是规格在5毫升至100毫升的乳油或者悬浮剂等液态小包装产品,其中以10毫升、20毫升规格居多。或者是采用“买一赠一”的“鸳鸯包”的产品销售形式。
       4、涉嫌违法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折合成同类产品或者相同包装标称的含量计算(有效成分和含量相同),价格往往高出一倍以上。
       “其实大多是小包装的产品。”钟晓鲁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虽然这类产品利润空间很高,但在价格上的数值差距并不引人注意,“例如20毫升的1.8%阿维菌素,普遍零售价2-3元,如果加了康宽、锐劲特等隐形成分,摇身一变成为“特效产品”,零售价格立马变成4-7元,但农户普遍容易接受,行外人一般也不会怀疑。”
       杀虫剂产品是“重灾区”
       南方农村报记者发现,在农药中添加隐形成分多见于杀虫剂产品,而杀菌剂、除草剂等则很少有这类违法行为。钟晓鲁介绍,因为在杀虫剂中加入一些高效的隐形成分,很容易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且一般容易预见和控制可能产生的后果。杀菌剂则不同,在杀菌剂中添加隐形成分往往是“明珠暗投”白费劲。对于大部分病害,主要以预防为主,一些预防性的杀菌剂百菌清、福美双、代森锰锌等,一般都在病害发生前使用,加入同类隐形成分,效果往往难以体现出来。况且,在杀菌剂产品再加入杀菌剂,其中的化合物之间甚至会发生化学反应,反而会影响药品本身的稳定性。而且多种杀菌剂同时使用,很容易产生药害。至于除草剂和植物激素类等产品中添加隐形成分,有可能连作物一起杀死。
       钟晓鲁总结,被添加的产品往往具有知名度高、吨价比较高、多为专利产品的特点。添加这类成分能够达到提高“身价”的效果。李岩所接触的那两款产品,即添加了杜邦公司的康宽(氯虫苯甲酰胺)成分。“现在还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钟晓鲁说,长期添加隐形成分的行为在生产上已经导致了抗药性的快速增加,很多农药厂现有农药登记证上的成分由于产生抗药性,面临被淘汰,于是转而添加隐形成分,“这又会导致抗药性进一步提高,最终造成农药使用剂量增加,提高用药成本,也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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